活动时间 :
2017年3月15日-2017年5月14日
活动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含)前核卡成功的花旗信用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卡人需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绑定花旗信用卡,进入我的优惠-我要参加活动页面进行注册,方可参加消费满额赠礼活动。
活动细则
2017年3月15日-2017年5月14日(含起讫日)期间(下称“活动期间"),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花旗银行信用卡的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可参加本次刷卡满额赠礼活动。附属卡的消费计入主卡消费,并以主卡持卡人为获奖人。
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持卡人是指2016年12月31日(含)前核卡成功的花旗信用卡持卡人。
持卡人须在活动期间内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绑定花旗信用卡,进入“我的优惠"-“我要参加活动"页面进行注册。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仅须完成一次注册即可,不需要重复注册。
活动期间,持卡人人民币信用卡和美元信用卡累积消费满足指定金额(美元消费按1美元=6.9元人民币计算),即可获赠如下礼品(不可兼得):
刷卡消费时间以花旗银行系统显示的交易时间为准。
花旗银行将在活动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通过短信通知礼品获赠者,如满足获赠条件:
(1)实物礼品将在2017年7月底前发送至持卡人在花旗银行登记的办公地址,如因持卡人在花旗银行登记的手机号码或办公地址有误或未及时更新而导致未收到礼品的,花旗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实物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具体颜色型号以实际发送为准,花旗银行有权在实物礼品停产、停售或生产/供应商无货可供等情况下调换同等价值和功能的其它产品。
(2)京东电子券将于2017年7月底前发送至持卡人在银行登记的手机号。持卡人应当确保在花旗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如手机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影响电子券的发放。如因客户的预留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未能收到电子券的,花旗银行不承担责任。因手机制式或运营商造成的短信屏蔽,而导致未能接收电子券,请与手机厂家或运营商联系,银行可安排再次发送电子券,但若该等问题未解决,银行无法保证持卡人手机可以收到电子券。请持卡人在短信中注明的有效期内完成兑换使用,逾期无效。京东电子券使用规则参见京东官网。
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套现),否则花旗银行有权对持卡人信用卡采取拒绝批准交易或暂停信用卡功能等管制措施。
虚假交易、退款交易、撤销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不良账户和在活动期间非正常状态账户(如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不得参加本活动。
为确保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及活动短信(包括有效机印发票、花旗信用卡消费签购单等),并在花旗银行需要时予以出示。对于存在疑似虚假交易和分单交易情形的持卡人,花旗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花旗银行不负责与礼品质量、使用、维修及版权有关的事宜,任何有关礼品的产品质量、使用、维修及版权之责任由相应的礼品供应商或生产商承担。礼品不得要求兑换现金。礼品一经送出,如无质量问题,恕不退换。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花旗银行有权解释、修改本活动规则、暂停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花旗礼赏世界积分奖励计划条款细则"、《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本条款所述“花旗"或“花旗银行"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信用卡"或“花旗信用卡"或“信用卡"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行的个人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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